高保刚 合伙人 主任律师
高保刚,男,汉族,1960年12月出生,中共党员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,济南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,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主任,中共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。
曾担任济南市律师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、第三、四、五、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、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,山东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。曾荣获济南市十佳律师、济南市司法系统优秀党员、山东省优秀律师。曾受聘担任济南市人民政府第一届法律顾问、第二届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,日照市委、市政府党政一体法律顾问,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职务。
代理多起全国著名案件:
“全国首例子女(郝明慧)剥夺父母监护权案”
“泰山足球俱乐部‘全家福’照片侵权案”
“电影演员江珊扶助张甜甜鉴证案”
“香港商人“江雄涉嫌巨额诈骗无罪辩护案”
“韩国大宇水泥有限公司申诉案”
“徐某等走私冻品特大团伙走私犯罪案”
“青岛某假日酒店法院强制腾迁”执行案
“济南铁四小‘耳朵风波’案”
并先后担任多家大型企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。先后到美国、俄罗斯、德国、法国、瑞士、梵蒂冈、奥地利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韩国、新加坡、泰国、阿联酋、肯尼亚、南非、台湾、香港、澳门等国家和地区进行学术交流和访问。
执业简历:
1988年——1992年 济南市槐荫区律师事务所律师;
1993年至今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主任。
业务特长: 擅长民商法学、刑事法学、金融法学、证券、股份制改造、企业并购、企业破产、经济合同、房地产、合同纠纷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领域等法律事务。
联系电话:137 0531 2628(同微信)